笔趣阁>仙侠修真>有酒有剑有佳人>第两百三十七章 消息没那人走得快

这么大的事情根本瞒不住,李绝仙也没有想过要瞒,因为消息传播的速度,远没有他走的速度快。

凡定山下有个庄子,名中有奔雷二字。

前两年,也是江湖中威名赫赫的宝地,但是不知为什么,这段日子,庄中主家的人消失的一干二净,只留下个一个空荡荡的庄园,和满庄子辛苦劳作,地里刨食的百姓。

庄主走了,庄户们或多或少会有些慌乱,但并不至于过不下去,该耕种时耕种,该歇息时歇息,恰逢这两年,又是个风调雨顺,所以庄子里的生活还算和顺。

只不过没了庄主的庇佑,附近一些山贼,倒是横行了起来,若是每年不交够租子,就要进村杀男人,抢女人。

村民对他们,也算是恨之入骨,但始终没有办法,听说县令会管,但一直没见有什么动作。

葛老大就是最近带着弟兄刚刚游荡到附近的山贼,村中老弱居多,凭着二三十号身强体壮的弟兄,拿着刀剑,什么都不用干,自然就会有人把吃的喝的女人都给他送上来。

这让他觉得很痛快,觉得心中多年的抑郁之气,全部都发散了出来。

“妈的,这才是人过的日子,老子苦了半辈子,就该享点儿清福!”

“说的对,大哥,我们兄弟,生下来就是该享福的,今儿个听说,庄子王秀才家里娶了个新媳妇儿,生的甚是水灵,您看?”

听得这话,葛老大哈哈一笑,夸赞了两句懂事,便带着弟兄,领着兄弟们下山了,说什么,今儿个要在那王秀才家过夜,看看那新媳妇儿,究竟是怎么个水灵。

下山不久,便是远远看着了那袅袅升起的炊烟,心头也是一喜,不过还没走两步,便是看着了一黑袍的年轻人从村口迎面而来,面容白净,生的俊俏。

不过透露着些许妖异的感觉,让葛老大很不舒服。

他皱了皱眉头,看着这已经走到眼前,却视他们为无物的年轻人,喊了一声,说道:“喂,哪里来的小子,看着面生,爷个缺点酒钱,身上有就赶紧拿来。”

黑袍儿年轻人仰头望天,轻念一声阿弥陀佛,却也不曾低头看他们一眼。

葛老大身旁二十多号人,登时就怒了,一个个儿提刀拔剑,嚷嚷着快把身上值钱的东西交出来,否则爷爷手上快刀一出,便是要你身首异处。

葛老大听着身边嘈杂的声音,顿时觉得心里踏实多了,可是当他再次打量眼前这年轻人的时候,却是无意间,发现年轻人黑袍上的颜色深一块儿浅一块儿。

像是血的颜色。

鼻子嗅了一嗅,寒风之中,似乎确实飘荡着一股子浓郁的血腥味儿。

葛老大微微一怔,心中略有不安,微微低头,想看的真切一些。

然后他的头就栽了下去,鲜血喷的老高。

寒风之中,这一幅画面在眼前出现,实在是冷到了骨子里,连带着一群嗜血如命的山贼都愣了一瞬,眼中露出惊恐的神色。

“众生皆苦,存于世间便是无尽罪恶,我帮你们解脱了吧。”

此话一出,还未等众人有何反应,离他最近的一人便是身首异处,也没见他有什么动作。

“妖……妖怪!”

不知是谁惊叫了一声,所有人便是四散奔逃而去,李绝仙也不拦着,他只是往前走,步子不紧不快,但是每走一步,就是有一人倒下。

身形还未远去,二十几名山贼,便是全部倒在了地上。

死的时候,他们面色惊惶,身上有刀伤,有剑伤,甚至有狼牙棒造成的恐怖伤痕。

李绝仙一路走来,不知不觉,沿路鲜血满地,四处传其凶名。

但是还没有传到白马寺。

因为他还在向这里走。

……

元宵节,白马寺的法会自然是一等一的大事,但真正亘古不变的,却是花灯。

这一天晚上,城中无论男女老少,都会出来赏花灯,猜灯谜,其中热闹,比之新春佳节有过之而无不及。

无论是京城或是乡镇,处处张挂彩灯,人们还制作巨大的灯轮、灯树、灯柱等,满城的火树银花,十分繁华热闹。

正所谓:东风夜放花千树,更吹落,星如雨。说的就是这个时候。

不过此时还是白天,未至夜晚,仅仅太阳初升的时候,大街小巷就已经热闹了起来。

李文硕也起的很早,拍了拍罗九衣的屁股,就是把她从床上也拉了起来,洗了把脸,一对新婚夫妇便是趴在窗沿上往楼下看去。

只见街道上,店铺,树旁,皆以摆好了摊子,架子,相信到了晚上,绝对是一副五彩缤纷的样子。

“不是元宵节吗,你起这么早干嘛?”

看着罗九衣朦胧的睡眼,李文硕叹了口气,摇头说道:“你看看你这记性,昨天不是你说的,要去看一下水陆法会,顺便拜会一下慧明大师,参观一下白马寺吗?”

罗九衣哦了一声,便是转身准备出门,李文硕也是跟了出去。

法会从一大早就开始了,正门的人很多,除非你用轻功,不然根本挤不进去。

这里李文硕再次体会到了封建勋贵的好处,亮出自己逍遥侯的身份,便是从一个不让外人入内的侧门,在众多僧人恭敬的引路下,走进了这白马寺。

正殿之前,坐着一披着红黄袈裟的老和尚,正坐在那里闭目念经,他的前面,则是坐了足足几百号世间信众。

看身上服饰,无不穿金戴银,衣着华贵,不出所料,能坐到这么前面的,没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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