但谁能知道,在超级英雄的背后。承受了多少心酸,艰辛。楚凌从小的生长环境就告诉他一个道理,在生存面前,你没有资格软弱。他八岁就要开始照顾幼小什么都不懂的妹妹楚昕。

没有人会来同情他,也没有人来施舍他。若不是他还有一些运气,遇到了爷爷赵正义。又遇到了人生的贵人叶东。也许,他早已经在十二岁那年,因为被一群混混侮辱,从而再也无法有正常的人生观。

也是因为那次侮辱,让他发了疯的想要强大。他很聪明,很有灵性!赵正义教他国术,他很快就融会贯通,甚至青出于蓝。

进入部队后,凭借着聪明,扎实的功夫。很快被选入狼牙特种部队。

他的枪法,各种狡诈战术,诡雷,全部学的炉火纯青。第一次杀人,是教官让他击杀一名死刑犯。

用的是重狙,近距离的狙击死刑犯的脑袋。一枪开出,脑浆pēn_shè,血水全部溅到楚凌的脸上。那时候,他才十五岁。

杀过后,教官请他吃饭。吃的是完全生的牛排,还有猪脑。热气腾腾,刚从猪脑袋里取出来的。足足半斤猪脑。

那些猪脑,就像是他刚刚杀的死刑犯的脑浆。

楚凌当时明白,他必须吃下去。如果不吃,就会被剔除出狼牙特种部队。那么,他的人生依然无法强大,辉煌。

所以,他咬牙吃完了牛肉,猪脑。拼死命的吃,吃的时候,自己用手掐着大腿,将大腿生生的掐掉一块皮。

吃完后,没有吐!

也是这样一堂课,让他习惯了死亡。习惯了在战场上漠视生命。

在边境上,力战毒枭,战俄罗斯入境的雇佣兵。杀杀杀……在那一年里,在丛林里。所有的记忆都是血色,为了活下去,不择手段的杀。

时至今日,楚凌有时候看自己白净如玉的双手,他却已记不清,到底杀了多少人了。

男儿当杀人,杀人不留情。千秋不朽业,尽在杀人中。

杀一人为罪,屠万是为雄。屠得九百万,方为雄中雄。放眼世界五千年,何处英雄不杀人!

楚凌的心,在从尸体堆中爬出来时,就已经学会了心狠手辣,对待一切敌人,绝不留情。无论是襁褓中的婴儿,还是白发苍苍的老人。但为敌人者,杀杀杀!

一般在对敌的状态中,像海青璇和楚凌这样放声聊天,唱歌是为大忌。电视里,那种在战地的晚上,一名士兵思乡情切。拿出一把口琴吹着,并唱着。然后流出泪水,乃至全部人跟着一起唱的情景看起来感人。可在现实中,身为班长的会第一个上前将那吹口琴的新兵蛋子抽翻在地。

战争时,最忌思乡和弄出声音,点篝火都是绝对不可以。要不当初项羽被围在垓下时,怎么会被一曲思乡歌给彻底瓦解了呢?

不过楚凌和海青璇不同,他们的敏感很强。也料定克尔叶奇在黑夜里不会出动。所以他们可以无所顾忌一点。

这一夜,过的格外安稳。

第二天天刚微亮,丛林里有股子潮湿青翠,青草气息扑面而来。鸟儿唧唧咋咋,虫子声音也跟着发出。还真有些鸟语花香的意境。

丛林里有薄薄的雾,这对楚凌和海青璇来说是好事。楚凌一直含着龙玉,感受了下身体。毒素意外的已经彻底被清除。他欣喜的跳下树,活动了下身体。体内气血跟着翻腾,龙精活虎,这种力量在身的感觉让楚凌感到格外的踏实。

海青璇也跟着跳下,看到楚凌没事了,大为欣喜。两人补了下妆,开始上路。补妆……是补伪装油彩。之前进入丛林,为了避免被全世界观众认识,两人做了这种必要的伪装。

后来海青璇与楚凌在潭水边把油彩洗掉了。现在要进入沙漠,有可能会曝光在俄罗斯的卫星云图里,所以伪装是必要的。

早上七点,阳光印染在大漠上。大漠的沙子如染了一层淡金色。有凉爽的风吹过,在没入大漠,身体并不饥渴的情况下。这样的景色是极美的。尤其是这样的早晨,让人有种想要在沙漠里打滚,享受母亲怀抱的冲动。

楚凌与海青璇在附近找到了水源,水源类似潭水,一边是苦的。一边是淡水。两人将身上的水壶装满了能喝的淡水。然后对视一眼,彼此露出鼓励的眼神,开始向沙漠里行进。趁着早上,两人脚下发力,一口气奔出了三十余里远。

沙漠里的沙限制了两人的速度,不然以他两的时速,能比越野车还快。

三十里跑完,已是上午九点。

楚凌和海青璇各珍惜的喝了一口水,匀速前进。阳光越来越大,沙子被风吹着,太容易迷眼。一望无际的沙漠,让楚凌和海青璇看久了,都觉得有些眼睛不适。

如果要征服沙漠,有三样装备是必备的。水,润唇膏,墨镜。可惜楚凌和海青璇没有墨镜,为了简洁方便,两人进丛林并没带夜视仪。因为他们两人的眼力能电目生芒,根本不需要这些东西。

而在沙漠待久了,容易让人产生类似雪盲的症状。

接近上午十点,碧眼金雕出现在两人的上空,不停的盘旋。楚凌皱眉的看了眼天上的扁毛畜生,对海青璇道:“如果被它一直跟着,到时候东突恐怖组织支援的直升飞机过来,用重挺机枪扫射,我们恐怕无法幸免。”

海青璇深知楚凌所言不虚,抬头看扁毛畜生却是飞的老高。根本无法击落,道:“这畜牲太狡猾了,我们想个办法把它骗下来。”

楚凌沉吟道: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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