笔趣阁>都市现代>我把青春献给爱情>第124章 用生命守护

“留着吧。”他不屑地说。

每个人的过去都不可能是张白纸,只有经历过,才懂得珍惜。她的过去,他来不及参与,并非是错。虽然她有过一段刻骨铭心的初恋,但她在他心里依然还是纯洁无瑕。

“要不烧了吧?”穆童佳继续试探地问道。

翻了这么多年几乎都背会了。只想让他知道,她已经和过去划清界线,一心一意做他的女人。

“烧了干什么?留着吧。那是你美好的初恋,即便把它们都烧了,它也永远留在你的记忆里。”他把她拥在怀里。

“老公,你真好。”她伸手抱着他的脖子,把心中所有的感激之情化作一个软绵绵的亲吻。

她从来不知道自己是这般的幸福。初恋留给她刻骨铭心的记忆,现在又拥有善解人意、包容大气,这么好的丈夫,原来幸福就在身边。她发誓,一定要珍惜。

他们坐在沙发上看电视,她枕着他的腿说:“老公,你说我干点什么?总不能每天就这么游手好闲,无所事事的混日子吧。”

“你想干点什么?要不就去公司上班吧。”他轻轻摸着她的脸,满目的宠溺。他即不想逼她当贤妻良母,也不想逼她成女强人,只要她随性而活,开心就好,挣不挣钱无所谓。

“人”是永远值得研究和探知的课题,比宇宙更加的神秘,更加的奇妙。爱一个人根本说不清理由,而且,爱的彻底,纯粹。那怕在别人眼里一无是处,一文不值。

“我才不要去公司当摆设,要不自己干点……”这个问题她已经考虑好几天了,就是不知道自己能干什么。她自卑、迷茫。好像满大街的人都活的充实,只有她浪费光阴、蹉跎岁月。

“……做点小生意太辛苦,你吃不了那苦……开个饭店或商铺吧,你的脾气不适合做服务行业,会把客人都骂跑的……”他认真地想着,实在想不出她能干什么。

“哎!我是什么也干不了了,就是一寄生虫。”这是她内心对自己最真实的评价。

以前,她是寄生在父母身上,现在又寄生在费子墨的身上。有时,她也为自己感到悲哀,没理想、没目标,浑浑噩噩虚度光阴。她也不是没有理想,看到电视上那些明星们风光无限,她就想当明星;看到女军人飒爽英姿,她也想当兵;看到女企业家盛气凌人,更想做个女企业家……只不过,她的理想是夜空中一闪而过的流星,没有几秒钟的绚烂。

任晓芊已经魔征了,一来,征服费子墨这样的男人有成就感,也风光;二来,给穆童佳一记致命的打击,把她心中多年的结打开。

可费子墨像一个不食人间烟火,餐葩饮露的仙人,对她的百般引诱无动于衷。而她已经是上了销的箭不得不发。成功与失败只看结果,没有人在乎过程。

肖克早就看出她的那点心机,那天约穆童佳就是要提醒她防着任晓芊,可是,他又不便明说,只好含糊其词,而她傻傻不明白他的意思。他非常着急和担心,仿佛一场浩劫已经蓄谋已久,一触即发。

莫妮卡和郝博在一起后,没了以前的尖刻,从灭绝师太突然变成了小龙女。

有人的地方就是江湖,有江湖就有纷争。没等前辈死在沙滩上,后辈已经迫不及待踩着前辈奋勇向前。现在又出来一个比莫妮卡更阴谋、更手段的任晓芊。

任晓芊无视莫妮卡的权威,自由出入费子墨的办公室。她觉得自己最有资格,比任何人都有优势,因为她在总公司呆过。而且她有挤走莫妮卡,取而代之的想法。

“费总,晚上去酒吧喝酒吧,听说,那里有钢管舞的表演。”任晓芊把资料放在费子墨面前,带着一脸桃花般的微笑。

“晚上我有约会。”费子墨没有抬头。

“费总这么有雅兴,什么人这么荣幸?”

“女的。”他抬起头不可思议地看着她。

“方不方便带上我?你可以把我当空气,我保证决不影响你们。”

“哼……”他嘴角一扯,露出一抹轻蔑的笑,然后,无视她的存在,抬下头看着桌上的资料。

“费总……”她继续缠。

女人一旦执着起来,让男人也恐惧。不管他怎么拒绝,她依然能用满腔的热情迎接他的不屑和冷漠。那怕他九十九次破灭她的幻想,她依然相信还有第一百次会有奇迹。

“出去吧!”他不耐烦地催促。

她咬着牙怒视了他几钞钟,乖乖地出去。

他非常的苦恼,凭她的条件有多少男孩子情愿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,甘愿为她赴汤蹈火。为何要在他身上一而再,再而三地碰钉子,还死不改悔?不知她何时才能放下对他的执着,还他一片清静?

肖克随后进来,和费子墨说完公司的事,接着说:“费总,有时间吗?有时间的话,我带你去个地方。”

“什么地方?”费子墨好奇地问道。

“去了,你就知道了。”

肖克带着费子墨去了湖边。“费总,你知道我为什么要带你来这里吗?”

“因为曾经有一个十六岁的男孩在这里溺水身亡。”

“对!虽然这个十六岁的男孩去世了,可是他永远活在那个女孩的心中,甚至活在我们每个人的心中。费总,杨庆非常的优秀,优秀的连老天爷都在嫉妒……他出身寒门,父母下岗,支起个卖菜的小摊来维持生计,不管日子多苦,他从来没有怨言,也从不羡慕过别人优越的生活。他不仅学习最好,连品德也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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