笔趣阁>恐怖悬疑>我的江湖日常>第四百七十一回 功在彩虹
弟并没因此而互相拆台,而是迅速达成协议,准备通过一场精彩的表演将某个外人踢出这局游戏。

嘿嘿,他们失败了。

当然,并没有完全失败,至少案件本身,还没有被我们真正破解。

问题就出在这里:虽然案件本身已经漏洞百出,但那都是些猜测与臆证而已,缺乏拿得出手的实证、铁证。

别急。

我们先仔细想想,在这件凶案之中,有哪些物证是必然存在的?

第一,是凶器。

第二,是蜡痕,相当于一般凶案中的血迹。

第三,是凶手自身在犯案现场留下的痕迹——头发、皮屑、碎布、脚印、手印……无论如何,他必然会留下某些东西,尽管那些东西可能太过细微,以至无法发现与辨认。

当然,以凶手的谨慎程度,这些物证也可能全都被他销毁或掩盖了。

(本章完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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