笔趣阁>玄幻奇幻>边月满西山>第七十二章 性情难长久【下】
们的一切。

似乎只有这样,才能让自己有安心平静的感觉。

“你哥曾经……干过一件比我整盆送花还可笑的事情。”

李俊昌摸了摸自己清瘦的下巴,继而眼睛一亮,开口说道。

这时,文琦文也拍马上前,侧耳听着。

不过他还从随身的包裹中,拿出了一件缂丝青天花鸾鹊纹的披风,轻轻的盖在了青雪青的肩头。

“后半夜起露水,湿气重。”

文琦文说道。

青雪青点了点头,用右手捏住领口,随后继续看着李俊昌,等着他说故事。

“也不知是怎么的,接连有三五天,你哥都没有来找我玩。要知道,在当时,我俩可是整日整日的厮混在一起的。后来我就满府城的找他,走街串巷。才发现,这计划竟然蹲在一户办白事的家门口。听着那吹鼓手手中的唢呐目不转睛。”

李俊昌说道。

说完,拿起挂在马身侧面的水袋喝了一口。

不过这水袋中装的却是酒。

一股浓烈的酒味扑面而来,青雪青赶忙深吸了一口。

“我能喝一口吗?”

青雪青说道。

李俊昌先是一愣,继而把目光转向了金爷。

看到金爷似是默许了之后,才把水袋递给了青雪青。

青雪青结果水袋,欢喜的喝了一大口。

随后用身上的披肩擦了擦嘴。

“你喝吗?”

青雪青对着文琦文问道。

“我不喝了……”

文琦文连连摆手。

李俊昌看青雪青没有把水袋还回去的意思,只好接着先前的话继续说下去。

“我把他拉扯到一旁,问他这几天都去哪儿了?在做什么你哥说他不知道怎么的,突然对唢呐的声音极其迷恋……每次听到这红白喜事的吹奏之声是,都会放慢了脚步,然后一直听到曲终人散场,这三五日的时间,却是都在满城找唢呐听。听到最后,他就自己买了个唢呐。然后别人办事儿时,他就混在其中一起吹奏。可是他毕竟不熟练,跟着大伙儿混还好,要是单独拎出来,就不行了……终于,又一次把红白事的曲子,吹反了!差点被那两家人打断了腿!”

李俊昌说道。

金爷听后,没人任何不好意思的感觉,只是微微笑了笑。

他能感觉到,自己的这位挚友正在慢慢恢复。

一个人敢于放下的预兆,就是敢于回忆。

只要能把从前的事像看西洋镜儿一样说出来,那就证明已经好了一多半。

朋友的关切,父母的疼爱,这些曾经的李俊昌都不缺,现如今也是让他苟且偷生的能力。

这么多年,金爷倒是认识了很多新的朋友。

在他矿场上的府邸里,时刻都是热闹的。

不过每个人身边的位置就那么多,有的人进来,就会有人要离开。

但在感情与关系方面,金爷一直都奉行先来后到的原则。

时间,能让淡漠变得温暖,能让温暖变得沸腾,也能让沸腾重新归于沉寂。

在所有的朋友中,他和李俊昌认识的时间最长,最久。

即便是先前在很长一段时间,他认为李俊昌已经死了,却是也没有在心中把他的位置让给旁人。

“哥,矿场那边是不是特别的荒凉?”

青雪青问道。

“这倒是不错……不够我哪里,可是不必青府差!”

金爷颇为骄傲的说道。

青雪青虽然以前从未见过自己这位哥哥,但是关于他的事情,却也着实听说了不少。

比如这位哥哥在矿场发了大财,且尤其喜欢玩儿鹰。

听那些青府中的老人说,金爷之所以换了姓,主要是为了避嫌。另外一个原因就是因为他的鹰架都是由黄金铸成的。

两边的吊钩,还镶满了宝石,远远看上去就像是一株腊梅,正在凌霜傲雪。

单单是这样一个鹰架,就足够让一户普通人家此生吃喝不愁。

然而就此一模一样的鹰架,金爷却是有上百之多。

有言道“富玩鸟,穷耍猴”,此言非虚。

鹰为鸟中之王,若非猎户人家,寻常人断乎玩不得……

再加上这鹰非肉不食,性情凶猛,不耐枯寂,若不经常遛放,往往会给活活闷死。

因此玩鹰的,不仅要有钱,还得有闲工夫。

同时具有这两样的,金爷却是可以算得上头一份儿!

“雪青也喜欢鹰?”

金爷惊诧问道。

鸿洲府城内应当是没有鹰的。

“我喜欢!以前咱们青府旁边的孤海红林中是有鹰的,我又是去跳舞就能看到。那鹰的翅膀都不动,就在我的头顶上一圈一圈的盘旋。我的裙摆也随着我起舞而飞扬不止,那种感觉,就好像我在树梢上,在天上跳舞一样。”

青雪青说道。

“孤海红林啊……”

金爷念叨了一句。

那地方也是他与李俊昌从小玩闹的去处。

只不过当时的孤海红林,比现在更加自然些。

没有小桥,也没有栈道。

只有弯曲的流水,把两边的石头都咬上一层绿。

金爷的刀,和李俊昌的刀,也是在孤海红林中练成的。

青然在这次临行前,还特意交代金爷多指点一下青雪青的武道刀法。

方才提起了孤海红林,金爷倒觉得是一个极佳的切入点。

“青雪的斩影刀已经练到第三式了?”

金爷问道。

“是的哥哥……不过进来却是有些别扭……有时候,我绞尽脑


状态提示:第七十二章 性情难长久【下】--第3页完,继续看下一页
回到顶部